委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城管委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坚守红线、依法治安、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让“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确保持证上岗率100%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委系统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水平,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举办城管委系统2016年度第一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委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班组长等。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桂林长青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开班,采用理论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
(一)作业现场常见职业危害及其防治;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三)常见事故及其应急处置;
(四)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6年3月17 日至3月18 日一天半,3月17日早上8点30分报到,9点00分正式开班。
(二)培训地点
桂林粮贸大酒店六楼会议室(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位于桂林市中山中路南门桥头,汽车站往北200余米,火车站往北500余米)。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好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于2016年 3月14日前报安全应急科。
(三)各单位参加再次培训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贴在学员档案表上)以及已取得的《安全管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次培训人员需准备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