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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公示

2017-12-21  来源:  [打印本页]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住建部和环保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经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排查判定灵剑溪黄莺岩村至小东江入口段、南溪河官桥村至黑山铁路立交桥段、道光河八定路福利路)为轻度黑臭水体

为保护漓江,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市委、市政府对漓江及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部署,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成立桂林漓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指挥部,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桂林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担任项目业主,对漓江(城市段)直排口截污和市区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现将桂林市2015—2017年城市黑臭水整治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2015—2017年我市以上三处黑臭水体实施整治实施14个截污整治子项目,并于2016年全部完工。累计敷设管道(DN200-1200)11667米,完成泵站两座,泵井6座,清淤1920米,砌筑河堤1240米,拆除养殖业场地一座,拆除公厕一座。

2017年10月对南溪河、灵剑溪和道光水进行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南溪河、道光水、灵剑溪水质主要指标(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效性的整治工程。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养殖业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

桂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监测结果

 

水体

名称

 

指标

透明度(cm)

溶解氧(mg/L)

氧化还原电位(mV)

氨氮(mg/L)

判定结果

南溪河(官桥村至黑山铁路立交桥段)

50

3.82

73

1.27

基本消除黑臭

灵剑溪

40

2.19

87

4.02

基本消除黑臭

道光水

30

2.33

55

4.87

基本消除黑臭

轻度黑臭的判定标准

25~10*

0.2~2.0

-200~50

8.0~15

 

备注:1.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2.轻度黑臭的判定标准参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联系方式:0773-2824313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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