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的通知

2017-11-14  来源:  [打印本页]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市城管委2017  

━━━━━━━━━━━━━ ━━━━━━━━━━━━━━━      

 

灵川县、各城区人民政府:

201711日起,桂林市和灵川县八里街片区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公司化处置,对车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一律使用新型智能化环保专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禁止使用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收到了较好效果,建筑垃圾污染路面大幅减少,对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市容环境起到了很好作用。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偷运偷排现象猖獗,影响市容环境,严重污染空气。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请灵川县和各城区人民政府加强管理,对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高压打击,一旦发现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输建筑垃圾(包括项目工地外运的片石、河沙),要根据建设部139号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各县、区对老旧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管理将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71114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4日印发

 

上一篇 | 下一篇
行政许可 | 管理动态 | 联系我们

主办: 日博365怎么样
技术支持 & 网页制作:桂林市信息中心(网络中心)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北路3号  联系电话:07732827083(传真) E-mail:glscgw@163.com    桂ICP备16003242桂公网安备45030202000032

本平台只发布属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内部管理范畴类的非涉密信息,凡属于涉密的相关文件和信息严禁发布,违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