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2014-01-07  来源:  [打印本页]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试 行)

  一、办事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适当内容。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利于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四)办理程序。

  (五)承诺时限。

  (六)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三、办事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公开的内容。

  (二)报局长或分管领导审批,重大事项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具体组织实施。

  四、纪律与监督

  (一)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

  (二)各业务科室应在局公开栏内张贴向社会公开办事的内容和工作流程,以便于群众监督。

  (三)对办事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各业务科办事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四)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相关部门、当事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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