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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2-10  来源: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两个文件的通知》(市发〔2014〕16号)精神,设立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桂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桂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桂林市市容管理局(桂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桂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公用事业服务、城市市容市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督察和考评、指导、协调、检查,对六城区、十一县的城乡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的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设15个科室和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技术科、安全应急科、市政设施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科、市容秩序景观科、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数字化信息科、执法监督科、综合考评管理科、建筑垃圾管理科等15个科室和机关党组织、监察室两个内设机构。

  2、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桂林市城市市容管理处、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3、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桂林市市政热线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委属差额拨款单位1个,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市城管委行政(参公)编制215人,工勤编制10人。在职人数215人,离休3人,退休73人,其他人员33人。

  委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28人。在职人数938人,离休4人,退休508人,其他人员16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将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市直单位尽快纳入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评,实现城市管理考评全覆盖。结合2016年的实施情况,对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更加合理地设置考评指标、权重,真正构建公平、公正、合理的“大城管,大考评”模式。

  2、年内配合市人大出台《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加强跟踪服务,争取尽快正式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责任表》,明确城市管理责任。

  3、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尽快修改完善《桂林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审定并组织实施,争取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任务。

  4、积极配合做好建筑立面清洗改造工作,重点对城市主要通道两侧、景点景区和社会公众活动场所周边的建筑进行清洗改造,以后争取城市建筑立面每5年至少清洗一次。同时,抓紧编制《桂林市城市清洗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公司化处置工作,2017年市区全面实现公司化处置,建成区范围内彻底杜绝非法、未密闭、不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并使用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渣土处置。

  6、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在积极推进夜市摊点和临时跳蚤市场建设的同时,按照常态化管理要求,探索健全占道经营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主次干道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进一步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加快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出台并实施户外广告招拍挂办法。

  7、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卫、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供水和燃气设施检测、巡查和检查,及时对破损、缺失的市政市容环卫基础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和补充,确保职责范围内的路桥、给排水、照明、燃气、环卫等设施完好。加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营管理,同时做好与市交通部门的移交工作。

  8、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城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和违法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强化对信息采集公司的监管,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客观、公正。

  9、继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已开展试点的30个小区,再新增20至50个试点小区,新增5-20个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学校,同时制定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0、扎实抓好城中村和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将城市管理工作向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等薄弱环节延伸,对全市符合改造条件的22个城中村、114个无物业小区实施改造。

  11、组织实施生活垃圾收费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工作,协调各城区启动生活垃圾收费委托供水企业代收的相关前期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目前垃圾收费率低的问题。

  12、是强力开展“两违”清理整治行动,对新增违建要坚决遏制,坚持即查即拆、冒头就打、“零容忍”,对存量违建按照五年行动计划的安排,力争全市全年拆除200万平方米。

  13、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系统,加快桂林市燃气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对市区燃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重要燃气供应站点的监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总收入预算33557.44万元。同比增加6841.13万元,增长25.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18.9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52.8%,同比增加3340.37万元,增长23.23%。政府性基金拨款1560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6.49%,同比增加3404.32万元,增长27.91%。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88.5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26%,同比减少27.18万元,减少23.49%。上年结余收入15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45%,同比增加123.62万元,增加468.6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总支出预算33557.44万元。同比增加6841.13万元,增长25.61%。其中:基本支出1687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28%,同比增加2928.27万元,增长21%;项目支出1668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72%,同比增加3912.86万元,增长30.6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13类。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减少13.16万元,减少9.79%;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减少193.41万元,减少40.51%;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同比减少112.79万元,减少26.11%;

  行政运行支出424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5%,同比增加872.42万元,增长25.87%;

  城管执法支出34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减少118.06万元,下降25.5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03%,同比无增减;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8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5%,同比增加2521.66万元,增加33.34%;

  住房公积金支出55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同比减少185.65万元,减少25.06%;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49%,同比增加10508.08万元,增长206.37%;

  减排专项支出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同比无增减;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3%,同比减少121.41万元,减少60.7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5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同比增加395.4万元,增长29.02%;

  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2017年城市管理委员会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6873.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22%,同比增加2158.53万元,增长24.01%;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136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6%,同比增加220.57万元,增长19.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436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同比增加549.17万元,增长14.4%。

  (2)项目支出预算

  2017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总预算16683.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6%,同比增加3912.86万元,增长30.63%。其中:市本级项目支出16483.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8%,补助县区项目支出2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3%,同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23.24%;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1026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6%,同比增加1128.65万元,增长12.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6%,同比增加2.28万元,增长13.96%;债务利息支出预算20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1%,同比增加175.73万元,增长624.48%;债务还本支出预算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0%,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他资本支出预算57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07%,同比增加2355.52万元,增长69.86%;其他支出预算18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6%,同比增加36.29万元,增长23.9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46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74%,同比增加6868.31万元,增长25.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8.92万元,占总预算52.8%,同比增加3340.37万元,增长23.23%;政府性基金支出15600万元,占总预算46.49%,同比增加3404.32万元,增长27.91%;上年结余收入150万元,占总预算0.45%,同比增加123.62万元,增加468.6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718.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8%,同比增加3340.37万元,增长23.2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11类。

  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减少13.16万元,减少9.79%;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减少193.41万元,减少40.51%;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同比减少112.79万元,减少26.11%;

  行政运行支出4244.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5%,同比增加872.42万元,增长25.87%;

  城管执法支出34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减少118.06万元,下降25.5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03%,同比无增减;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同比增加2554.04万元,增加34.28%;

  住房公积金支出55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同比减少185.65万元,减少25.06%;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3%,同比减少121.41万元,减少60.7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4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同比增加396.58万元,增长29.32%;

  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106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9.9%,同比增加2098.38万元,增长24.64%;项目支出710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同比增加1241.99万元,增长21.18%。

  (1)基本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061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5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9.27%,同比增加1511.6万元,增长27.75%;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92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5.21%,同比增加171.85万元,增长22.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273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5.41%,同比增加414.93万元,增长17.92%。

  (2)项目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总预算710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1%,同比增加1241.99万元,增长21.18%。其中:市本级项目支出6905.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18%,补助县区项目支出2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0.43%,同比增加14.39万元,增长23.24%;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31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7.56%,同比增加47.04万元,增长1.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0.11%,同比增加2.28万元,增长13.96%;其他资本支出预算371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20.94%,同比增加1170.13万元,增长46.05%;其他支出预算18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06%,同比增加36.29万元,增长23.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49%,同比增加3404.32万元,增长27.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1类。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6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00%,同比增加4123万元,增长35.9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此类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预算

  2017年“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总额278.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74.05万元,同比减少347.86万元,同比下降6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9.35万元,同比减少1.12万元,同比下降3.67%,减少原因:人员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同比减少346.74万元,同比下降70.56%;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会议费24.84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4.41%,增长原因:从2016年7月起,每月全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会议在我委召开,因此增加会议开支;培训费79.41万元,同比增加49.36万元,同比增长164.26%,增长原因:1、数字城管、“城市双修”、黑臭水体整治等新兴事物都由我委牵头组织,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委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对全市县(区)城市管理领导干部130人分2期进行专题培训,地点定为同济大学。2、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法〔2016〕10号)要求,从2016年7月始,由我委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县(市、区)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总额172.8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总计88.33万元,同比减少60.86万元,同比下降4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1.13万元,同比增加6.94万元,同比增长48.9%,增长原因:1、2016年排水工程管理处公务接待费用预算编制在政府性基金中,2017年调整进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桂林市第二水源BT项目与北京对接工作餐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同比减少67.8万元,同比下降50.22%;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会议费16.21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同比增长6.36%,增长原因:2016年7月起,每月全市城市管理考评工作会议在我委召开,因此增加会议开支;培训费68.31万元,同比增加49.25万元,同比增长258.39%,增长原因:1、数字城管、“城市双修”、黑臭水体整治等新兴事物都由我委牵头组织,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委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对全市县(区)城市管理领导干部130人分2期进行专题培训,地点定为同济大学。2、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法〔2016〕10号)要求,从2016年7月始,由我委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县(市、区)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23.62万元,其中:

  办公费 71.42万元

  印刷费 16.21万元

  水费 16.33万元

  电费 49.60万元

  邮电费 16.21万元

  物业管理费 8.45万元

  差旅费 281.2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维修(护)费 15.93万元

  会议费 16.21万元

  培训费 20.31万元

  公务接待费 15.13万元

  福利费 15.9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7.2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191.9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9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7014.69万元,同比增加2002.39万元,增长39.95%;增加因素是专用设备、交通工具(专业用车)等污水、路灯等设施购置增加及消火栓补建项目增加。其中:货物类预算2720.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8.78%,同比增加1563.87万元,增长135.23%;工程类预算939.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3.4%,同比减少960.26万元,下降50.54%;服务类预算3354.4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82%,同比增加1398.78万元,增长71.52%。

  集中采购预算7008.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9.9%,同比增加1996.41万元,增长39.83%;分散采购预算5.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1%,同比增加5.98万元,增长10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市城管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总额83306.1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6778.2万元,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173.08万元,车辆2131.42万元,其他资产13223.4万元。

  (一)土地、房屋及构建物占有使用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6778.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0.16%。主要有办公楼、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车库、琴潭区基地土地、移动公厕等房屋及构筑物。

  (二)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占有使用情况

  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173.0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1%。包括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的全部办公设备。

  (三)车辆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资产2131.4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6%。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车辆共计为18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为56台;特种作业用车125台。

  (四)其他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资产1322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87%。主要是道路维修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办公家俱等。其中2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明细如下:

  1、沥青摊铺机259.8万元,用于道路维修及保养;

  2、桥梁检测车227.9万元,用于桥梁故障检测及检查。

  3、垃圾压实机283.91万元,用于垃圾处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项目共14个,预算金额13612.77万元。其中:

  1、委本级4个,预算金额1796.39万元。包括:(1)、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奖励资金200万元;(2)、市政消火栓补建经费828.3万元;(3)、中山路置业管理公司日常经费515.36万元;(4)、解放桥管理办公室日常经费252.73万元,绩效目标全部为2017年底完成项目。

  2、市政工程管理处1个,预算金额350万元。项目名称为市政道路日常维护经费,绩效目标为道路完好率95%。

  3、市城市照明管理处4个,预算金额1998万元。包括:(1)、路灯电费1100万元;(2)、路灯维护费240万元;(3)、灯光智能监控基站及采购安装项目248万元;(4)、路灯维修材料采购410万元,绩效目标全部为2017年底完成项目。

  4、市排水工程管理处5个,预算金额9468.38万元。包括:(1)、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费4413.9万元;(2)、雨水系统日常维护费235万元;(3)、生产构筑物设施维修及厂容厂厂貌改造费用392.43万元;(4)、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等政府采购费用4023.18万元;(5)、国内国外债务还本付息403.87万元,绩效目标全部为2017年底完成项目。

  (二)工程类项目评审情况

  1、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投资评审管理涉及的项目个数2个,总金额53.32万元,其中应评审的项目2个数,总金额53.32万元;已评审的项目2个数,总金额53.32万元;已按要求进行评审。

  2、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投资评审管理涉及的项目个数为4个,总金额为222.62万元,其中应评审的项目个数4个,总金额222.62万元;已评审的项目个数4个,总金额为222.62万元,占应评审的项目个数和总金额的比例为100%。

  3、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投资评审管理涉及的项目2个,总金额542.43万元,雁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项目金额150万元;生产构筑物设施维修及厂容厂貌改造项目392.43万元。其中应评审项目2个,总金额542.43万元,雁山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处理项目金额150万元,生产构筑物设施维修及厂容厂貌改造项目392.43万元;已评审项目0个,金额0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汗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doc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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